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详解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 提高行贿违法成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专题文章,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的构建逻辑、运行框架及实践成效进行系统详解,明确将通过多维度协同约束持续提高行贿违法成本,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文章指出,行贿是腐败行为的重要诱因,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当前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以纪检监察机关为统筹协调核心,打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判检察、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住建、税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多个职能部门的信息壁垒与协同渠道,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部分领域行贿成本偏低、惩戒力度不足的问题。

在惩戒措施覆盖层面,机制针对行贿行为的不同情节、危害程度设置了分层分类的约束手段:对于涉及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以及行贿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民生领域行贿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情形的行贿主体,将依法依规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设置严格的限制门槛,让行贿主体在经营活动、市场竞争、社会信誉等层面付出实质代价。针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个人,还将严格限制其担任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资格,对其从业行为、职务晋升等形成刚性约束。

文章特别强调,联合惩戒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区分企业负责人个人行贿行为与企业法人主体责任,区分正常经营活动与不正当“围猎”行为,精准适用惩戒措施,既坚决打击行贿行为,又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当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介绍,随着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的不断完善,各地已陆续建成行贿人信息库,对行贿主体信息、行贿情节、处理结果等进行动态管理,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惩戒措施自动触发、执行结果闭环反馈。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细化惩戒措施的适用标准,优化协同联动流程,进一步织密惩戒网络,让行贿者寸步难行,持续释放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42060417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国际记者协会” gjjzxh1103@163.com

电话:184206041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