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2026年10月16日对外通报3起跨境商业贪腐案件,案件涉及内地与澳门关联人员,凸显了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下跨境反贪协作的重要性。
第一起案件涉及跨境贸易领域的行贿受贿行为。香港某进出口贸易公司前总监被指在2024年至2026年间,涉嫌向内地多家供应商的采购负责人提供非法回佣,金额累计超过1200万港元,以换取供应商在货品定价、交付优先级及质量验收环节给予不正当优待。廉署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嫌疑人还通过澳门的地下钱庄渠道转移部分贿款,规避正常的跨境资金监管。目前已有包括内地2名企业采购人员在内的5人被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第二起案件聚焦跨境金融服务领域的贪腐问题。香港某金融集团前客户经理涉嫌勾结澳门某中介机构人员,在为内地客户办理跨境投资开户、保险配置等业务过程中,涉嫌收受客户及中介方提供的利益输送,包括现金、奢侈品及澳门娱乐场所消费额度等,涉及金额约850万港元。该嫌疑人被指违规为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客户简化审核流程、规避监管规定,协助其完成大额资金的跨境划转。廉署表示,该案在调查阶段得到了澳门廉政公署及内地相关反贪部门的信息共享支持,目前共拘捕4名涉案人员,部分涉案资产已被依法冻结。
第三起案件涉及跨境工程承揽环节的贪腐行为。香港某建筑工程公司前项目负责人被指控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基建配套项目投标过程中,涉嫌向内地某项目招标方工作人员、澳门某分包商负责人提供不正当利益,意图获取项目中标资格及后续工程款项结算的便利。调查显示,涉案人员曾多次在香港、澳门及内地多个城市会面商议利益分配方案,涉及贿款及利益对价折合港元超过2000万元。目前该案共有7名涉案人员被三地执法部门同步跟进调查,相关项目的合规审查工作也已同步启动。
香港廉政公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的3起案件均涉及跨法域的人员与资金往来,是廉署与内地、澳门反贪执法机构深化协作机制的成果。未来廉署将持续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各地执法部门的信息互通、联合调查及人员培训合作,严厉打击跨境商业贪腐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跨境营商环境,保障大湾区商贸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在大湾区从事商贸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经营所在地的反贪法律法规,切勿参与任何形式的行贿受贿及利益输送行为,否则将面临三地法律的严厉制裁。
截至通报发布时,3起案件的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廉署表示不排除后续有更多涉案人员被追查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