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廉政公署今日召开发布会,通报公职人员利益申报违规专项整治工作的最新推进情况,该项专项整治自2026年第二季度启动以来,聚焦公职人员利益申报环节存在的瞒报、漏报、错报、迟报以及申报信息不实等突出问题,覆盖澳门全部公共部门、公共资本企业及自治机构的在职公务人员,旨在进一步筑牢公职领域廉洁防线,规范公权力运行,维护公共利益。
据廉政公署专员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本次通报节点,专项整治工作组已完成对全澳120余个公共部门、自治机构及公共资本企业合计超2.3万名公职人员近两个申报周期的利益申报材料交叉核验工作,核验过程中联动财政局、身份证明局、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土地工务局等多个职能部门打通数据壁垒,对申报人申报的不动产持有情况、企业投资参股情况、兼职取酬情况、直系亲属从业关联情况等核心申报条目进行逐一数据比对核实,累计排查出各类疑似问题线索317条。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廉政公署已按照分级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全部线索的初步核实工作:其中189条线索属于申报人对申报条款理解不到位、工作疏漏导致的非主观故意错报、漏报情节,涉及的公职人员已在廉政公署发出补正通知后的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补正,廉政公署已对相关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廉洁教育提醒,督促其所在部门强化日常申报辅导;其余128条线索存在不同程度的主观故意隐瞒申报内容、申报信息严重失实的违规情形,涉及公职人员涵盖基层公务人员、部门主管层级人员及公共企业管理人员,目前廉政公署已按程序对上述违规案件正式立案调查。
发布会上同步披露了部分已查实办结的典型违规情形:有部门主管人员未按规定申报其配偶在受其部门监管的私人企业持有大额股份的情况,存在利益冲突风险;有公共采购岗位工作人员隐瞒本人实际控股的企业参与所属部门采购项目投标的关联关系,违反公务回避相关规定;还有部分公职人员存在多处不动产购置、转让未按时如实申报的情况。针对已查实的违规人员,廉政公署已依照《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对情节较轻、未造成实际公共利益损害的47名人员予以书面训诫并通报所在部门;对情节较重、存在明显利益冲突隐患的62名人员,已提请相关部门按人事管理规定作出纪律处分,其中11人因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关联主体谋取利益、涉嫌职务违法的线索,已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跟进处理,相关违规人员信息已纳入公职人员廉洁档案。
廉政公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后续工作:一是加快剩余立案案件的调查进度,确保所有违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到位,对查实存在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的坚持“零容忍”,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是针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将推动行政公职局及各公共部门优化利益申报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申报条目指引、完善申报材料核验流程、建立常态化跨部门数据比对机制,从源头减少申报违规问题发生;三是持续面向全体公职人员开展利益申报制度专题普法宣传,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警示、申报辅导等多种方式,强化公职人员的依规申报意识和利益冲突防范观念,推动公务人员自觉做到如实申报、主动回避,切实维护公职队伍的廉洁性和公信力。
此外,廉政公署也在发布会上提醒,公职人员利益申报制度是防范公权力异化、构建“不能腐”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全体公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申报义务,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后续廉政公署也会将利益申报监督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畴,常态化开展抽查核验工作,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