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广东省纪委监委2026年10月16日通报涉粤港澳跨境腐败问题专项查处成果

广东省纪委监委2026年10月16日通报涉粤港澳跨境腐败问题专项查处成果。广东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跨境腐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廉洁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联合港澳反腐败机构深化跨境腐败治理,聚焦工程建设、国企经营、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了一批与港澳市场主体、资金、人员深度勾连的跨境腐败案件,取得了专项查处工作的阶段性成效。

通报显示,专项查处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跨境项目审批、跨境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港澳企业、中介机构在项目承揽、资质获取、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港澳相关人员巨额财物,违规参与港澳市场投资入股,通过跨境渠道转移、隐匿赃款赃物,配偶、子女等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在港澳地区违规经商办企业谋取私利,以及境内外不法商人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共立案查处涉粤港澳跨境腐败案件138件152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39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67人,查处典型案件涵盖多个领域:包括个别省直部门干部在粤港澳合作园区项目审批、政策扶持资金发放过程中,违规为港澳背景的市场主体开“绿灯”,收受巨额贿赂案件;个别省属国企管理人员在与港澳企业开展跨境投资、并购合作过程中,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伙同境外人员私分国有资产、收受贿赂案件;个别地方党政干部在跨境工程招投标环节,接受港澳商人请托,量身定制招标条件帮助其承揽工程,搞权钱交易案件;个别金融领域从业人员在跨境投融资业务中,违规为港澳企业授信放贷,从中收受好处、谋取非法利益案件;个别口岸、海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与港澳走私、非法经营团伙相互勾结,收受好处后为违法活动提供便利的案件等。

通报指出,在专项查处工作中,广东省纪委监委深化与香港廉政公署、澳门廉政公署的反腐败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案件协查、人员协捕、追逃追赃的协作渠道,先后与港澳反腐败机构开展案件协查112次,推动破解跨境调查取证难、赃款追缴难、人员管控难等现实障碍,累计追回跨境转移的涉案赃款共计人民币18.7亿元,成功将12名潜逃港澳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形成了跨境惩治腐败的强大震慑。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区分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依法保护粤港澳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益,坚决防止查办案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粤港澳合作项目正常推进造成不当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涉粤港澳跨境腐败问题专项查处是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广东省纪委监委将持续保持惩治跨境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与港澳反腐败机构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深化跨境腐败问题源头治理,推动完善跨境资金监管、市场准入审核、项目招投标管理、公职人员涉境外事项报告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同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廉洁文化共建,不断压缩跨境腐败滋生空间,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建设、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和要素顺畅流动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42060417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国际记者协会” gjjzxh1103@163.com

电话:184206041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