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重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严肃查处受贿问题的同时,依法依规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着力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同查同治。从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一些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处心积虑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手段隐蔽、花样翻新,有的通过“期权变现”“影子公司”“雅贿”等方式输送利益,有的长期“围猎”关键岗位干部,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营商环境,更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予以惩处,决不能让行贿人从中获利、逍遥法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以及在组织人事、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工程建设、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行贿的人员,坚决清除危害政治安全、破坏公平正义、侵蚀民生福祉的行贿“毒瘤”。针对资本“围猎”权力、权力为资本站台的突出问题,紧盯政策制定、审批监管、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等权力运行关键节点,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为资本违规经营大开“绿灯”、搞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坚决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在严肃惩治行贿的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既严厉打击恶性行贿、主动“围猎”等行为,又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精准适用纪律和法律武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协作配合,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行贿人依规依纪依法实行资格限制、联合惩戒,让行贿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提高打击行贿行为的精准性、有效性、震慑力。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是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分析案件暴露出来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市场监管、行业治理等方面的漏洞短板,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铲除行贿受贿滋生的土壤。一方面推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正确处理政商交往关系,做到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自觉抵制资本“围猎”;另一方面推动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治教育、廉洁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立业,推动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新型政商关系,让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加清朗,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