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正式发布面向亚太区市场的绿色金融监管指引,作为新加坡推进区域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监管举措,该指引构建了覆盖金融机构、上市实体、投融资活动全链条的绿色金融监管框架,核心聚焦碳排放信息披露、转型金融标准规范、气候相关风险管理三大领域,为亚太区绿色金融市场统一监管规则提供了参考基准。
指引明确要求,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所有企业,无论所属行业、市值规模,自2025年起需按照国际可持续标准理事会(ISSB)发布的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全面披露范围1(企业自身运营直接产生的碳排放)、范围2(企业外购电力、热力等产生的间接碳排放)的核算数据,数据需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验,确保排放核算方法统一、数据可追溯可比对;针对碳排放占比较高的金融、能源、交通、建筑、制造业五大重点行业上市企业,需在2025年同步启动范围3(企业上下游价值链产生的间接碳排放)的盘查工作,2027年起必须正式披露范围3碳排放数据,不得通过模糊表述、选择性披露规避减排责任。
对于在亚太区域展业的新加坡持牌金融机构,指引同步提出配套监管要求:银行、资管机构、保险公司需在2024年底前完成自身投融资组合的碳核算体系搭建,2025年起按年度披露投融资活动的碳足迹数据,设定与《巴黎协定》1.5℃控温目标相匹配的自身运营及投融资组合减排时间表,严禁为未按要求完成碳排放披露、存在虚假“洗绿”行为的企业提供上市保荐、信贷融资、债券承销等金融服务,对存在绿色信息披露造假行为的市场主体,金管局将按违规情节采取罚款、暂停业务资质、追究相关责任人从业资格等惩戒措施。
为保障披露要求平稳落地,新加坡金管局设置了分阶段的过渡期缓冲安排:市值低于1亿新元的中小市值上市企业,可在2025年首次披露时采用“核心指标+补充说明”的简化披露框架,后续三年逐步提升数据精细度,2028年起全面接轨统一披露要求;金管局还将联合新加坡交易所、行业协会搭建免费的碳排放核算工具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排放核算方法培训、第三方审验费用补贴等支持,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据新加坡金管局测算,该指引正式落地后,将覆盖新加坡交易所全部超过700家上市主体,以及近200家持有跨区域经营牌照的金融机构,预计带动亚太区每年超过3000亿新元的绿色投融资资金向低碳转型领域倾斜。新加坡金管局方面表示,该指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参考了东盟各国现有绿色监管规则,后续将通过东盟央行与监管机构网络推动规则互认,逐步构建衔接亚太主要市场的统一绿色金融披露标准,减少跨境投融资活动中的规则壁垒,引导资本精准支持区域低碳转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