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依法治国办正式发布2026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名单,经严格的资格审查、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多重遴选程序,最终确定38个地市(含直辖市下辖区、副省级城市市辖区等市级行政单元)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62个项目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此次命名的示范地区覆盖全国东、中、西部不同区域,涵盖了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行政主体,这些地区在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提升基层法治治理效能等重点领域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切实发挥了法治政府建设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入选的62个示范项目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覆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基层政务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包容审慎监管新业态、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等多个重点领域,是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形成的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实效性的法治建设特色举措,部分项目已经在省级层面乃至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样本。
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被命名的地区和项目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切实发挥好标杆引领作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地区和项目的经验做法,对照先进找差距、补短板,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创建实绩和群众认可,坚决杜绝创建中的形式主义问题,确保选树的示范典型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截至目前,中央依法治国办已累计命名多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有效激发了各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比学赶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