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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委发布第三批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典型案例

为持续强化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震慑效应,精准指导各级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规范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相关工作,切实提升追逃追赃工作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员会共同发布第三批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覆盖了不同类型的外逃职务犯罪情形,既包含潜逃境外多年、涉案金额巨大的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也覆盖了基层小微权力腐败外逃、跨境转移赃款、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境外资产等多种实践场景,全方位展现了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高效协作、深化国际司法执法合作,持续织密追逃追赃法网的工作成效。

本次发布的案例集中体现了几方面的鲜明导向:一是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遵循我国法律规定和国际通行规则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在案件办理全过程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多个涉及境外资产追缴的案件中,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严格依照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法定要求,全面固定完善证据链条,依法通过国际司法协作渠道提交符合对方要求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顺利实现对境外赃款赃物的查封、冻结与返还,有力斩断了职务犯罪人员“卷款跑路”的念想。二是坚持追逃与追赃并重,既要将外逃的职务犯罪人员缉捕归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其在海外逃避法律制裁,也要全力追缴涉案违法所得,最大限度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决不让腐败分子从违法犯罪行为中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在相关案例中,办案机关在开展劝返、引渡等追逃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赃款流向梳理、资产冻结追缴工作,在部分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的情况下,就已经通过法定程序完成了对千万元级甚至上亿元级涉案资产的跨境追缴,充分彰显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工作目标。三是坚持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级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追逃追赃工作牵头职责,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全程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程序衔接等方面与监察机关无缝对接,同时积极协调外交、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力量,深化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执法司法合作,综合运用劝返、引渡、遣返、异地追诉、违法所得没收等多种手段,构建起多层次、全链条的追逃追赃工作体系。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的案件是我国通过国际多边合作平台开展追逃追赃的成功实践,办案团队充分利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协作渠道,与外逃目的地国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多轮磋商、深度协作,既完成了对外逃人员的引渡遣返程序,也同步实现了涉案资产的跨境返还,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的案件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针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后外逃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办案机关克服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外逃线索零碎等困难,持续追踪数年最终将其抓捕归案,切实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还有的案件针对新型跨境腐败犯罪模式,部分职务犯罪人员提前通过亲属代持、虚假贸易、境外投资理财等方式向境外转移大量违法所得,办案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资金链穿透核查等方式精准锁定赃款流向,通过国际协作依法将转移至境外的巨额违法所得全额追回,有力打击了跨境转移赃物的隐蔽性腐败行为。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既是对近年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向所有心存侥幸、试图以出逃境外方式逃避法律追究的职务犯罪人员发出的强烈警示:境外绝非“法外之地”,“避罪天堂”根本不存在,无论外逃时间多久、藏身地点多远、赃款转移手段多隐蔽,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都将始终保持追逃追赃高压态势,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坚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下一步,两部门将以此次典型案例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作衔接配合,不断深化国际司法执法合作,持续创新追逃追赃工作方法,提升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推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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