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通报一批违反财经纪律、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的强烈信号,累计有146名涉案公职人员被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通报案例类型来看,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私存、公务开支超标准超范围、国有资产处置不合规造成流失等方面。多地通报显示,部分单位和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把财经制度当“摆设”,有的通过虚列项目、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公款用于违规接待、不合理开支;有的借节假日、职工福利名义突破政策红线,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实物;有的在资金拨付、经费审批环节搞“一言堂”,不履行正常财务审核程序,导致公共资金使用失管失控,相关责任人员均被严肃追责问责,涉及的违规违纪资金已全部按规定予以追缴。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仍是此次通报的重点,相关案例覆盖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物资采购、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全链条环节。通报案例显示,部分公职人员利用手中职权或职务影响,在工程项目承揽、资质审核、工程增量变更、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有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活动,通过量身定制招标条件、泄露涉密信息、默许陪标串标等方式帮助特定关系人中标;有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失职失责,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监管缺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工程质量隐患等不良后果;还有的与工程承包商、项目方结成利益共同体,搞“期权腐败”“影子公司”等新型腐败,表面正常履职,背后大搞权力寻租。
据各地通报数据统计,此次集中通报的案例中,共有146名存在上述违纪违法问题的公职人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涵盖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基层站所、村(社区)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其中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针对个别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涉案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已将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在通报中明确,下一步将持续保持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惩治态势,紧盯财经纪律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运行等廉政风险高发点位,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监管短板,推动相关部门完善财政资金监管、工程招投标管理、项目全流程监督等制度机制,强化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筑牢纪律规矩防线,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相关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对查实的问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